職安健修例三讀通過 僱主違法最高罰款千萬囚兩年

香港去年發生25宗致命工業意外,其中17宗涉及建造業,今年截至2月又發生兩宗建造業的致命工業意外。為提高僱主對職業安全的意識,香港特區政府修訂職安健條例,昨日立法會恢復二讀審議《2022年職業安全及職業健康法例(雜項修訂)條例草案》,最終獲三讀通過。條例多項修訂均涉及提高僱主的違法罰則,包括讓勞工處以「可公訴罪行」形式檢控違例僱主,並由較高層級法院審理,最高可判監兩年及罰款1,000萬元有議員指出,提高罰則只是第一步,往後仍需要法庭審議案件時合理量刑。勞工及福利局表示,平日勞工處亦會加強巡查,以提高各界的安全意識,又會在修例實施兩年後作出檢討

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的職安健條例的修訂,包括

  • 在僱主一般責任條文下,可循可公訴程序定罪的極嚴重罪行,最高的罰款額由50萬元提高至1,000萬元,最高監禁2年;

  • 以簡易程序被檢控的僱主及僱員,最高罰款分別增加至300萬元及15萬元;

  • 循簡易程序審訊的罪行檢控時限由半年延長至9個月,讓勞工處有足夠時間搜證,向高罪責的個人提出具監禁刑罰的檢控。


「工業意外一宗都嫌多」已成為本港社會共識,修例保障工人安全獲得廣泛支持,代表商界的立法會議員也支持增加罰則。是次修例提升罰則,最根本目的並非要針對僱主,而是提高全社會的職安意識。生命無價,再重的罰款也彌補不了人命的損失,增強職安保障,防範工業意外重演,是政府、勞資的共同責任。修例通過後,勞工處要加強工業安全教育、巡查、執法,確保工作場所、人員操作符合職安健法例規定,並定期檢討完善勞工法例;僱主應合理增加人手和安全設備,積極引入創新科技,利用人工智能監察工地安全;僱員要嚴格按照安全指引操作,大家合作盡力杜絕職安事故,最有利各方利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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